申请事项: 拟购买「口红 显白那个」 / ¥320
酝酿时长: 今日刚冒出念头
申请理由: 情绪消费
申报月收: ¥5,000-8,000

[一] 关于物品

此为容貌相关消费,申报价款 ¥320。 本会案卷显示:该价位段美妆产品之物料成本中位数为 申报价款之 12%。其余 88% 系为各种"看不见但要付费" 的部分。 本会无意评判该比例。

[二] 关于申请人

本会注意到:情绪消费之物品,其"使用率" 通常显著低于同价位之非情绪消费物品。 原因不在物品,在购买情境。 申请人就此事项之思考时长仅为今日,系冲动期之典型特征。本会斗胆推断—— 申请人想要的, 或许并非此物。 本会理解。

[三] 决议

暂 缓 审 议
附加意见: 本会承认:本案超出本会之审议能力。 申请人之困惑系内心议题, 非物品议题。本会无法就内心议题做出判决。 本案暂缓。请申请人善待自己。
本会无法替申请人作此决定。 本会等候申请人之自答。
再等等委员会
二〇二六年5月1日
暂 缓
审 议

此为他人之审议决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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