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 等 等 委 员 会
COMMITTEE OF SECOND THOUGHT
第 [00016] 号 决 议
[一] 关于物品
申请事项归类为「潮玩手办」,申报价款 ¥399。
此款潮玩之原 IP,系决定其溢价之核心。
申请人为该 IP 支付之款约占价款六成。
本会无意评判该比例。
[二] 关于申请人
本会注意到,以「取悦自己」为由之申请,
通常发生在申请人最近经历某种压力或挫折之时刻。
这并非批评,系本会案卷之普遍模式。
申请人已思考七日。本会注意到此时长正处于「冲动期已过、理性期未至」之窗口期。本会斗胆推断——
申请人提交此申请之那一刻,
内心之天平早已倾斜。
本会理解。
[三] 决议
准 予 购 买
附加意见: 请申请人于完成购买后,立即关闭本页面,
并将注意力转移至其他事务。
本会案卷显示:已购物品被反复查询者,
其购买后愉悦度反而低于不再查询者。
决定已经做了。本会只是补一份手续。
准 予
购 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