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 等 等 委 员 会
COMMITTEE OF SECOND THOUGHT
第 [00011] 号 决 议
[一] 关于物品
申请事项较为特殊,本会归入「其他申请」处理,申报价款 ¥999。
¥999 之中,本会未能识别该物品之具体品类,
故无法精确拆解其价款构成。
本会按通用比例估算:物料约三成,品牌与渠道约七成。
本会无意评判该比例。
[二] 关于申请人
本会案卷显示:以「取悦自己」为由之申请,
购买后三个月内"仍记得自己曾用此物取悦过自己"者
占 32.1%。
申请人已思考超过三个月。此时长在本会案卷中归类为「执念期」。本会斗胆推断——
申请人提交此申请之那一刻,
内心之天平早已倾斜。
本会理解。
[三] 决议
准 予 购 买
附加意见: 购买后请立即关闭本页面。
请勿在三十日内重新查询此物。
反复审议已购物品,与本物品无关,系申请人内心议题。
决定已经做了。本会只是补一份手续。
准 予
购 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