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事项: 拟购买「airpods pro2」 / ¥1,899
酝酿时长: 一个月以内
申请理由: 取悦自己
申报月收: ¥15,000-25,000

[一] 关于物品

申请事项归类为「3C 电子产品」,申报价款 ¥1,899。 本会注意到,该物品所属品牌近年溢价持续走高。 申请人为该品牌支付之 ¥759, 约相当于该物品物料成本之 1.1 倍。 本会无意评判该比例。

[二] 关于申请人

「取悦自己」之申请,本会向来不予否定。 人活一世,总要为自己买几样纯粹无用之物。 关键是申请人是否真心愉悦,而非"看起来愉悦"。 申请人已思考约三十日。本会案卷中,此时长之申请系经过较为充分之内部辩论。本会斗胆推断—— 申请人提交此申请之那一刻, 内心之天平早已倾斜。 本会理解。

[三] 决议

准 予 购 买
附加意见: 购买后请立即关闭本页面。 请勿在三十日内重新查询此物。 反复审议已购物品,与本物品无关,系申请人内心议题。
本会不接受感谢,亦无须申请人通报购买结果。 此案到此为止。
再等等委员会
二〇二六年5月1日
准 予
购 买

此为他人之审议决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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